2017年仙桃市工程师职称评定通知
来源: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点击:8005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各农、林、牧、渔场,市直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7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7】112号)精神,为了做好我市2017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职数管理
根据鄂职改办函【2017】13号文件精神,今年市职改办不再向各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下达高级职称评审单。对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现有岗位及聘任情况调控管理,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要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各单位应将申报数量、申报条件、推荐结果公开公示。
中小学正高职教师申报控制数待省职改办统一下达后再分配。
申报中级职称的职数控制参照以上原则进行。
二、相关政策调整
1、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
评审范围和对象与往年基本一致。根据国家要求,公务员和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含当年退休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国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申报上一级别职称时,下一级别必须按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级别逐级申报。
2、外语、计算机要求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的前置必备条件,医古文、古汉语参照执行。确实需要评价外语水平、计算机、医古文和古汉语能力的,由各专业评委会或用人单位聘用时自主确定。
3、基层卫生高级评审
基层卫生高级的评审范围可以扩大到社区医院(不含挂牌二级医院),具体做法由市职改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制定工作方案报省职改办备案审核。
4、各类特殊人才申报评审办法
全职引进回国的海外优秀高层次人才,3年内首次申报时可比照同资历、水平人员相应条件申报评审;对已选聘为长江学者、楚天学者、百人计划、千人计划人员可由评委会直接认定高级职称。
经批准离岗或兼职创新创业的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离岗或兼职期间的创新创业工作业绩,可以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在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3年以上,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中的生产经营管理人才,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人才中开展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21号)要求,申报高级经济师。
上述职称的评审,高级由市职改办推荐上报,中、初级由市职改办按相关的政策办理。
三、申报评审的几点具体要求
1、关于水平能力测试
需推荐申报到省参评的系列(专业),其高级水平能力测试由各专业高评委会办公室组织,各专业高评委会办公室发合格证,有效期3年。水平能力测试合格率实行双线控制,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分不得低于60分,通过率控制在80%以内。
全市中小学教师正、副高级水平能力测试由省人事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卫生系列水平能力测试实行人机对话全覆盖(含“基卫高”),不再单独组织笔试或面试。
高校教师和中小学教师的水平能力测试仍执行原政策不变。
各系列(专业)中级水平能力测试仍按原政策执行。
2、关于破格、转评等手续的办理
破格、转评的审批程序是由主管部门、人事代理机构、市职改办审核后,报相关高评委会办公室,省职改办集中复核。
从2017年起,专业技术人员因岗位变动、专业调整需转评申报其他系列职称的,应先平级转评。转评后,晋升上一级职务时,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但原专业岗位业绩不作为晋升依据。高校教师系列申报双师型的,应先取得主系列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内不能申报两个以上职称。
转评卫生、经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人才除外)、会计(审计)、统计、翻译、出版、计算机软件等国家规定考试取得中级任职资格专业的,原则上应通过该专业国家资格考试,方可申报高一级职务。
中级职称原则上不允许破格、转评申报。
3、关于委托评审和流动人员申报
人事关系非我市管辖的,按人事管理权限委托评审。民营机构或流动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应在仙桃从业1年以上,并提供近1年由我市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单位出具的无效)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四、申报评审条件的把握
2013年、2015年印发的相关专业申报评审条件继续试行,部分需要调整、补充和完善的条款,以本系列或专业年度受理材料通知的要求为准。
五、关于申报程序和办法、时间
2017年高级职称全部实行网上申报,具体申报办法见各系列或专业年度评审通知。是否提供纸质材料,由各高评办在年度评审通知中确定。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申报的,申报时间截止后,不再开通申报渠道。
教育、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网上申报时间是2017年8月1日至8月31日,报送纸质材料的时间是2017年9月1日至9月29日。
其他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时间以各高评办的年度评审通知时间为准。
中、初级材料受理时间为2017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止。
职称申报中心 www.zcsbzx.com